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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畜牧兽医局

来源:杏彩体育直播    发布时间:2025-06-22 17:00:30

  (第二)。检验测试范围:张掖市全域。抽样对象为:养殖场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暂养池、屠宰场等。在小散户、市场已出具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的生产经营主体等环节抽取特殊的比例的样品。

  抽检总量不少于130批次(其中水产品不少于30批次),全年开展抽检次数2次,每次抽检时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抽检种类为畜禽产品(猪肉、牛肉、羊肉、猪肝、鸡肉、鸡蛋)、水产品,其中应包含“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检测服务费预算10万元。

  抽样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1897-2010)规定执行。

  《农业部1025号公告-18-2008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31658.22-2022)

  磺胺间甲氧嘧啶(SMM)、磺胺二甲嘧啶(SM2)、磺胺嘧啶(SD)、磺胺甲噁唑(SMZ)、磺胺喹噁啉(SQ)

  磺胺类药物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残留的高效液相色谱检测的新方法(参见农业部农质发〔2014〕5号文件附录)。

  畜禽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20759-2006)

  动物性食品中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检测—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部1025号公告-14-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的新方法液相色谱-质谱法》(GB/T21312-2007)。

  禽蛋和禽肉中氟喹诺酮类药物及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操作细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自建方法)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31658.17-2021)

  《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的新方法液相色谱-质谱法》(GB/T21312-2007)

  《鸡蛋中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部781号公告-6-2006)。

  禽蛋和禽肉中氟喹诺酮类药物及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操作细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自建方法)

  动物源性食品中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31660.5-2019)

  禽蛋和禽肉中氟喹诺酮类药物及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操作细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自建方法)

  禽蛋和禽肉中酰胺醇类药物及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自建方法)

  孔雀石绿(包括有色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按GB/T19857-2005《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第一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

  氯霉素:《可食动物肌肉、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一串联质谱法》(GB/T20756-2006)或《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31656.16-2022)

  磺胺类(包括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多辛、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嘧啶)药物残留。

  磺胺类:按农业部958号公告-12-2007《水产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测定液相色谱法》和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嗜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

  氟喹诺酮类:按农业部783号公告-2-2006《水产品中氟诺沙星、盐酸环丙沙星、恩诺沙星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或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味喃妥因代谢物AHD)和氟喹诺酮类(包括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药物残留。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按农业部783号公告-1-2006《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多残留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31656.13-2021)检测。

  氟喹诺酮类:按农业部783号公告-2-2006《水产品中氟诺沙星、盐酸环丙沙星、恩诺沙星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或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测。

  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检测服务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承诺并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单位;

  4.投标人须具有与国家相关认证认可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并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省级及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的机构考核证书(CMA和CATL),且证书合法有效。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的项目必须全部通过CMA和CATL认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为方便审核可对相应检验测试的项目适当标注)。

  5.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

  8.分公司参加采购招标,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

  1.招标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现场竞价(暗报)的方式来进行。参加招标的服务商根据“张掖市2025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第二)”项目的要求,就总检测批次数进行报价(暗报:由各服务商现场向招标单位分别提交每轮次最高检测批次数,需盖章或签字),报价时不限轮次,报价检测批次数最高的供应商中标。

  现场首轮竞价起报数以经审核合格服务商提交的竞价文件中“竞价表”中的最高检测批次数为基数(应不低于130批次/年,其中水产品不少于30批次)进行竞价,现场每轮报价最高的检测数,做为下一轮报价的起报数,每次加价不少于3批次,以此类推。其间,如服务商不响应、弃权或竞报数低于起报数,视为自动放弃,最终报价检测批次数最高的供应商中标。

  现场招标结束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中标确认通知书,签订中标确认通知书后10日内签订检测服务合同。

  2.招标总价:10万元。(招标总价为一揽子价格,包括样品费、检测费、不合格样品复检费、样品邮寄、运输、保障、税款等和相关检测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

  3.响应单位:本次招标响应单位为3家以上(含3家),响应单位低于3家本次招标按流标处理。

  4.发放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2025年6月18日8时30分起至2025年6月24日18时00分止,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在张掖市畜牧兽医局网页下载。

  5.报名登记截止时间:以投标人到达招标现场的时间为准,至2025年6月25日9:00时止。

  6.供应商资格审核检查及报到。参加招标供应商携带纸质的投标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明(含许可项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信用中国查询记录等(均加盖公章)以及《报价表》,现场签字报到。受法定代表人委托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招标地点:张掖市畜牧兽医局(张掖市甘州区南环路661号)4楼会议室。

  9.竞价保证金:为优化营商环境,本次参加招标的服务商不需交纳承诺保证金。但中标后,不履行检测责任任务的服务商,将列入信用黑名单,由招标单位并将其失信名单,今后不得参加张掖市畜牧兽医局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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